为化解“三点半”社会矛盾,更好的服务学生、家长,按照省、市、县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求,丹棱县积极落实,组织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1)保障延时服务“规范化”。成立领导小组,建立21所学校工作机构,完善课后服务备案制度,实行定期督查、家校协同监管。实行“总校+分校”的管理模式,成立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总校,各中小学为分校,由县活动中心统一管理收取的服务性经费,统筹分配全县人工、器材消耗工作经费及课时安排。健全“学校服务内容公示、学生自愿、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县教体局核准、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2)保障延时服务“自愿化”。利用学校现有资源,以遵循教育和学生成长规律为原则,开设课外阅读、科普活动、体育、艺术、娱乐等10余门有利于学生和学校发展的校外课程。列出课后服务项目,发放《征求意见稿》,通过问卷调查、家长会、校讯通、微信、短信等方式广泛收集学生、家长、教师三方意愿,保障延时服务工作开展符合“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教师自愿加入”,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行为。
(3)保障延时服务“公益化”。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对参与服务的教师和耗材成本进行适当补偿,由县教体局统筹测算全县各校课后延时服务成本,积极与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接申请资金补助,按照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财政投入不足部分,积极申请审批确定服务性收费价格,保障收费合理性与教师合法权益。
(4)保障延时服务“科学化”。为更好地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大力组织局班子及全县校园长、教师26名走出去向周边区县学习,赴乐山、夹江、青神、洪雅等地开展专项工作交流活动10余次,了解各地延时服务工作开展措施及存在问题,取长补短。同时建立延时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各校的科学指导,细化监管措施,切实保障延时工作开展“不偏题”“长期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