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8日,县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华和党组成员、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王明权,在钾钠化工园区管委会会议室,就该园区企业“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集体约谈了企业负责人。
约谈会要求,针对化工园区企业存在的环保突出问题,企业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不仅要敢于担当、务实推进,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而且还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再次开展清理排查;同时还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进行实地查核验收,逐一对账销号。两家硫化碱企业必须经省环保厅验收合格,其余企业必须经园区管委会、乡镇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核查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对污染行为坚决“零容忍”,一律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