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2日,县经信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和县电力公司对县公安局、县中车水务有限公司等14个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未配置自备发电机、安全工器具未定期检查、未配置专职电工等27个问题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整改督导工作,要求用户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用电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