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近日,丹棱县出台《丹棱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办法(试行)》。
《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对象是为我县提供真实有效项目信息或提供有效信息并促进项目签约、履约的社会人士、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奖励范围涵盖了机械制造、新材料、农文旅等现代服务业项目的有效信息奖和项目落地奖等。
《奖励办法》规定,对提供有效项目信息,符合奖励范围条件的项目投资信息按3万元/条给予奖励,其中提供“三强企业”信息或者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按照5万元/条给予奖励。对引进落地的制造业项目、文旅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可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购买企业闲置厂房的项目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引入外资(FDI)项目的按注册资本实际到账金额的5‰给予等价奖励,对引进“三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具有重大引擎作用的投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由县政府给予奖励,上述奖励不重复计算,按照奖励标准就高执行,最高奖励总额可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