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好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省、市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2020年12月3日-4日,由市经信局牵头的现场核查组对我县塑料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核查生产、销售企业,重点场所落实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等情况。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职能职责继续做好有关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