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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措施做好三季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来源:发改局 发表时间:2017-10-20 17:19 【字号:  

一、制度推动,进展顺利。全县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工作重点,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建立目标责任制、进度通报制、督察问责制,同时各乡镇都安排落实了县级领导联系,做到易地扶贫搬迁日报制度,督促项目建设,加快工程进度。截至9月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及验收工作正有序推进。

二、加强检查,指导工作。为确保全县工作推进质量,做到进度与质量的有机统一,我县及时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乡镇、村组入户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乡镇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借鉴、互学互比,加快工作推进力度。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建设新村,过新生活。在住房建设中,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的政策,县住建局制定了建筑面积25、50、75、100、125平方米5套户型图,提供居民选择。民居功能布局上,按照厨卫入室、功能齐备的原则,改变传统建筑居住方式,确保民居室内现代化、室外生态化。在民居风格上融合了川西民居特色,统一建筑风貌。

四、把握政策,严格验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制定了《丹棱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验收方案》,严格按方案进行验收:一是对照搬迁农户提供的验收申请以及搬迁农户资料清单,按乡镇初验资料逐一核查。二是入户核实建房、购房以及投亲靠友人均住房面积不能超过25㎡情况。三是入户询问建房、购房自筹资金人均不能超过25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情况(5人及5人以上的按5人面积建房,补助按5人计算)。四是核实建房是否统一按县住建局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是否符合建筑质量要求,以及厨房、卫生间、水电、电视等是否达标。五是实地核实拆旧复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