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迁总体进度情况
围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目标,力争2017年完成全县具有易地扶贫搬迁条件和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7户907人的搬迁任务,截止8月31日,已开工244户694人,开工率76.5%;已建成170户491人,建成率54.1%;已搬迁入住79户219人;已完成投资3190万元。
二、稽察验收情况
8月7-11日,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三组对全县7个乡(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入户实地稽察和验收。
从稽察验收情况来看,7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推进力度大,进度快,且基本能按照县住建局下发设计图纸要求修建,但部分提前施工的搬迁户,因设计图未下发,造成住房建设未能按设计图施工。
三、整改要求及措施
(一)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制定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全面落实县、乡(镇)、村各级监督责任,加大对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及时纠正有关问题。一是未开工的要在9月底前全面开工。二是易地扶贫搬迁住房禁止出现面积超标,严格按县住建局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建房。三是杜绝原拆原建问题。四是农户自筹资金不超标,引导农户做好建房资金支出明细账。五是对住房建设提前施工的搬迁户未按设计图施工的做好建房开支台账报乡镇送住建局审核,如果有剩余资金由用于搬迁户增加修房、修路、硬化地坝等。六是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各乡(镇)对排查出明显违反国家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的及时整改到位,并将问题及情况报送县发改局。住房建设验收不合格的易地搬迁户,必须及时整改,对的确不能整改,按照相关文件取消该户易地扶贫搬迁资格,由各乡(镇)按程序作内部调整处理,并及时上报县扶贫移民局,并在系统中调整。
(二)迅速完善档案资料和报账申请资料。认真对照《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标准》(川发改赈〔2016〕470号)和县上印发的易地扶贫搬迁档案管理目录,查漏补缺、抓紧完善易地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完备、详实、准确。对验收合格的易地扶贫搬迁户,按照《丹棱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验收方案》“资料要求”内容,完整提供农户验收合格和资金申请整套资料,经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