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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价格监测工作总结
来源: 发表时间:2017-07-28 17:26 【字号:  

一、贯彻落实文件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四川省价格监测规定》、《眉山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2012年版)和《眉山市价格监测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规定,把学习讨论作为平时开展工作的契机,转变价格工作职能,拓宽价格监测范围,优化价格分析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价格监测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市价格监测中心制定的每周3报、每月4.14.24日报、15日报、18日报、24日报、节假日报等8项价格监测日常专报制度,涉及21类商品63个品种。

(二)3月份,针对我县生猪价格下降,对生猪价格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完成了对我县生猪情况的调查情况,为上级部门准确把握价格变动情况,科学的分析和判断后期价格走势提供了信息保障。

(三)紧紧围绕经济和价格运行中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反映市场动态情况,坚持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提出应对建议。每月及时将《价格信息》呈送上级部门、县委、县政府。我县价格监测中心编发《价格信息—物价运行情况分析》(共涉及11类商品53个品种)6期,每月底还负责采集、测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严格完成市、县下达3%的目标任务。

(四)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民生信息发布工作发展,一是积极探索,扩大信息服务受益范围,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新丹棱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价格监测信息26期,价格监测资料一律存档备案。二是创新思维,努力构建“菜篮子”价格监测体系,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县主副食品的价格情况,将城区农贸市场、南苑市场以及3个大型超市确定为价格监测点,还将一些小型超市也纳入了监测范围,形成了集零售、批发和定点监测为一体的价格监测体系,为政府加强对价格监管提供了数据保障。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对各监测点采价品种的价格巡查,确保采价信息的准确度。二是按质、按量完成市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认真上报各类报表,编制价格运行分析,提高数据分析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