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以政府权力“减法”换取市场活力“加法”。健全完善清单制度,在运行好政府权责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做好项目承接工作,核准11大类企业投资项目工作,承接好市上下放的县域内交通道路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简化、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项目前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不再提供投资协议、用地规划等材料;非特殊行业的社发环资类政府性投资审批项目,不再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安全评价材料。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推行收费清单管理,修改和完善了《丹棱县收费清单》和《丹棱县涉企收(缴)费价格指南》。
二、强化投资项目监管。
高度重视投资项目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监管效能,用有效的“管”促进更多的“放”。把好项目前期管理、招投标、工程变更、资金监管等几个重要关口,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每一个工作流程进行严格监管,加强日常监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专项检查,对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实行“一月一查”,对每项经办程序逐一登记,实行“台账式”痕迹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和不执行制度的行为,严肃进行问责,做到有过必究、监督有力。
三、提升项目服务质量
要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服务群众和服务企业作为工作永恒主题,把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以更加优越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不断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法定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材料齐全的当天办理;核准项目的法定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材料齐全的当天办理,招标核准与项目审批同时办理。
三年来,共办理企业备案核准投资项目90件,完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265件,完成投资项目节能审查310件。共取消行政事业、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6个大项,1个小项;暂停征收5项;降低收费标准2项;对小微企业免征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