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我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5亿元,同比增长15.6%,增幅位居全市第二,其中:民间投资16.8亿元,同比增长12.1%,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5亿元,同比增长19.7%,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平稳较快增长态势。
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我县坚持“五个落实”抓项目,有效地促进了项目投资进度。一是落实领导。对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落实了一名联系县级领导,明确项目倒排工期和投资进度。二是落实促建。书记、县长坚持每周深入项目建设一线促建项目1次以上,现场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是落实推进。建立县重点项目推进调度制度,每月25日前由县长亲自主持召开项目推进会,逐个项目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并加以协调解决,形成会议纪要,并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四是落实责任。每个项目落实一个责任单位,单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分级、分口、分类”落实工作主体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重点项目的建设推进;五是落实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一月一督查通报,确保项目按照倒排工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