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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措施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来源: 发表时间:2015-12-02 16:23 【字号:  

一是加强综合协调,强化目标责任。推动实施“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节能减排规划、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安排,积极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定期发布各乡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组织开展县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推动节能减排绩效管理试点。

二是严控“两高”行业扩张,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三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制定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试点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业流通、农业农村等领域节能减排。

四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实施重点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五是加大环境综合治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实现空气质量好转。大力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六是加快推动技术进步,推行市场化机制。发布了2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和5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组织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扩大能效标识和节能认证实施范围。

七是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发挥激励约束作用。推进深化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实施力度。试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推行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等。开展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对节能、新能源车船给予车船税减免优惠。

八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开展再制造“以旧换再”试点。启动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推进首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

九是加强节能减排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继续推进“十三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等专项活动。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