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稳住粮猪生产。对经济作物改种粮食作物的,补贴1000元—3000元/亩。年出栏500头以上(含500头)的规模养殖场,新增能繁母猪补贴100元/头。(2)支持工业企业满产达产。2022年度产值在0.5亿元—1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2万元;1亿元—3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产值在3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3)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回暖。县财政、县总工会安排不低于100万元,在重要节庆日,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激发居民消费欲望,释放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