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把关。对受理项目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转报、审批、核准、备案等要求,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深度,提前完善土地、环评、财评、规划等手续。(2)精简程序。结合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新政策,区别不同投资项目行业特点,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精简达85%。(3)强化责任。认真完善项目审批备案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定时自查和抽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