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清理,确保不留空白。依据城镇地籍图,用1个月时间,对城镇规划区内无建筑物的空地和拆除建筑物未重新建设的土地逐区、逐街、逐地进行严格清理,建立台帐,确保清理不留死角、不留空白。(2)严格处理,确保依法依策。对清理出的每宗闲置土地,由司法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对处理方案进行审定,逐宗形成处理意见,倒逼开工日期。(3)严格督查,确保处置到位。对照清理台帐和处理意见,每周进行一次巡回督查,对未按承诺推进建设的,由县委书记、县长亲自约谈,督促其推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