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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6-01-06 15:49 【字号:  

2025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持续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行为,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法治建设安排部署在生态环境系统落地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有力推进法治工作规范化建设

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内容作为“第一议题”。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持续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行为,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法治建设安排部署落地落实。

  1. 苦练内功,夯实基础,奋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党纪党规学习,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在党组会议、全局干部职工会上,明确法治工作重要性,将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外派干部参加省、市环保执法大练兵等,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和履职能力。三是强化能力建设,根据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生态环境系统下属事业机构,增加执法人员,购置执法装备,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 强化宣传,部门联动,推动科学行政提供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议题;组织干部职工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进村、入社、入企开展环保宣传;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联合农业农村、教体等部门,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氛围。

  3. 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推进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执法突出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内容、法定时限和法律责任。坚持执行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案件审查制度,每个案件都必须经过案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所有案件的法律文书制作严格按照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制发的《环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南》制定,上报市生态环境局核准后执行。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审核为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提供保障。

聘请法律顾问,重大案件、重要文件出台交与合作的律师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智囊团”作用。2025年,审查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8件,审查合同等文件19份。加强两法衔接和司法备案。精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38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线上学习轮训,进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进行公示。

(二)依法审批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变“企业跑腿”为“信息跑路”。一是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以新中心信息化建设为补充,全面推进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行“一网通办”,不断提高投资项目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办结效率。二是依托“智慧眉山”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电子政务信息库、数据交换平台、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体系等支撑体系建设,推进项目审批和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减少资料重复提交,实现“企业少跑腿,信息多跑路”。三是建立审批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机制。在新中心设综合窗口作为前台,清单式受理,网上流转,统一收件和出件,受办分离,真正实现“全科办”“限时办”“共享办”“网上办”。2025年,初审拟招商项目36个,环评审批项目11个。核发排污许可证74张。强化证后监管,2024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达到100%。

(三)规范行政执法检查严守环境质量。

一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统筹单位执法大队涉企检查、大气帮扶、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等工作,不断提高涉企行政检查质量和效率。2025年,我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80余家次,非现场检查10余家次,办理信访投诉件19件,立案12起。无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办理生态赔偿案件2件。三是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强力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和防止生态环境监管平时不作为、忙时打着环保幌子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一刀切”行为。凡立案查处的案件,严格执行查处分离、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是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评查工作。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有关工作要求,规范执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检查标准和频次上限,统筹单位内部各科、股室“综合查一次”工作,细化检查计划和丰富检查形式,并加强纵向统筹和横向对接,减少入企检查,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贡献环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