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依法治县推动丹棱发展 -> 正文
丹棱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4-12-27 16:00 【字号:  

丹棱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三、行政检查






部门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行使层级

备注






县卫健局

1

行政检查

对采供血机构的行政检查


县卫健局

2

行政检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县卫健局

3

行政检查

对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卫健局

4

行政检查

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卫健局

5

行政检查

对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和菌毒种保藏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县卫健局

6

行政检查

对免疫规划制度的实施、预防接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县卫健局

7

行政检查

对有关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衣物出租和洗涤机构、殡仪馆火葬场等)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县卫健局

8

行政检查

对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四川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对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检查)


县卫健局

9

行政检查

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县卫健局

10

行政检查

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卫健局

11

行政检查

对医疗卫生机构履行精神障碍预防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


县卫健局

12

行政检查

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的行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