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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来源: 发表时间:2014-07-08 17:03 【字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单位、部门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学用结合的要求,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建设中国大雅家园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大幅度提高法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从而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县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干部学法内容

1.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准确领会和把握其深刻内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中,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依法执政的意识,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

2.深入学习宪法。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政治制度;全面准确地掌握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全面准确地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等。要通过深入学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观念,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3.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民商事、刑事、行政、经济、社会、诉讼等方面的基本法律,了解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要认真学习规范社会公共管理和行使公共权力有关法律法规,树立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观念。要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熟练运用法律处理相关事务。要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的需要。

4.深入学习与发展、民生、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市场经济的能力;重视与解决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就业、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重视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民族团结和治安、信访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等法律法规,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领导干部学法形式

1.坚持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新法学习读本》为基本教材,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法内容,坚持自学为主,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做到一年一本《学法笔记》,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2.坚持和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县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天,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法律学习不少于1天。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办“法律大讲堂”。由县委宣传部统筹,适时举办专题法律讲座。紧密结合“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大力推行“一把手”讲法制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一把手”全年讲法不少于1次。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制度。按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对干部有计划地进行法律培训。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党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内容,加强法制课程建设,短期培训班应安排一定课时的法律学习,2个月以上的培训班安排法律学习不少于16课时。

5.建立健全会前学法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乡镇部门办公会前应选取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6.广泛开展“一线学法”活动。紧紧围绕中国大雅家园建设,在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开展学法活动。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本领。

(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1.建立学法用法年度考核制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填写《学法用法年度考核自查表》,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交县司法局汇总,记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

2.建立统一学法考试制度。每年在全县范围内举行一次统一的书面学法考试,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用闭卷或开卷形式进行,也可采取提交论文、撰写心得、完成思考题等形式进行。考试成绩记入干部学法用法档案,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授奖等的依据之一。

3.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的考察。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依法执政能力考核考察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考察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组织领导

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和县司法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指导党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县委宣传部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做好舆论宣传。县司法局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并负责做好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形成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眉山日报·丹棱版》、丹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应切实承担起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责任,开辟专栏宣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调研,加强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围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工作主动权。要注重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与做法,扎实有效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整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监督激励机制,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要适时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督查,以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丹棱县委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