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兵同志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任务分解。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建议,局党组对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剖析,经多次修改完善,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住建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三个方面18个小项45个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动态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推进整改工作并督促各相关责任人按整改方案整改落实,做到及时跟进、动态推进。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重要会议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局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印发了《住建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分发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遵照落实。
2.针对“‘两新三大’活动不扎实,存在‘两新三大’活动心得体会抄袭网络原文”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会研究对抄袭网络原文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1月在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上强调加强自身学习、做到实事求是。
3.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不力,生态文明建设意识薄弱,推进我县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组织社区及相关部门开展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宣传。成立丹棱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万景二期、玫瑰世纪城、丹棱大雅试点小区建设,新增4分类亭4套,增设宣传栏、红黑榜4套。三是组织完成丹棱县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验收。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整治”。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形成自查报告。二是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什么说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5.针对“保密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组织学习全县保密机要会议精神,更新完善保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密文件登记、传阅、保存。
6.针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开展有效舆情分析不够,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专题研究问题房地产项目,县住建局按照问题楼盘“一楼一策”要求,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化解方案。通过每周二召集项目建设相关方召开工程建设推进会,全力协调化解问题矛盾,督促企业和施工班组严格按照倒排工期表和施工方案加快施工进度。天府水岸小区项目已于2023年11月成功交付。
7.针对“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将民工保证金缴纳情况纳入日常检查范围,与人社局形成联动机制,互通信息,确保了全县建筑工程按规定缴纳民工保证金。
8.针对“内部审计工作启动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了机关内审工作机制,主要针对可研、勘察设计、图审、监理等政府性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县住建局局长在签订建设合同、协议前,成立监督审查小组,组长由局机关党委书记兼任,由分管项目班子成员、负责招投标的工作人员、财务会计等组成,按《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项目小额前期费用指导标准的通知》(丹棱府办发〔2018〕17号)文件精神先行审查签字确认后,再送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凡涉及“三重一大”的经费事项须提请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再实施。
9.针对“引导全县建筑业发展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建筑业发展的研判,指导建筑企业应统尽统,2023年完成建筑业产值19.5亿元,增速位于全市前列;鼓励企业积极对外拓展业务,推动落实各项产值留眉措施,2023年完成建筑业产值留眉23.88亿元,产值留眉比例达到93.9%;积极推动建筑企业升规入统,2023年完成3家建筑企业入统,积极引入市外优质建筑企业1家,全县入统建筑企业达到20家。
10.针对“信用评价平台管理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业管理与信用管理平台相结合,2023年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信用扣分24分。二是加强对单位管理,目前未出现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
11.针对“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到位,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不严,公租房房源管理不严、年审、清退、续租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租房合同不完善的3户已补充完善,对不符合租赁补贴发放要求的1户从2023年第二季度开始停发补贴。二是专题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了拖欠房租、过渡期满仍未腾退等问题的整治意见,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对年审不符合要求的已启动腾退清理程序,对拒不腾退的2户已交东坡区人民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12.针对“农村农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随意,存在同一类别补助标准不一致,执行标准与通知要求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涉及50户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项目于2020年初提前实施,原计划由县级财政资金全额支付,项目整治资金为“一户一档”入户测算整治资金,每户因房屋危险程度、地理原因、改造方式、家庭贫困程度来确定补助标准。2020年12月9日省厅下达我县目标任务和补助标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县人民政府在任务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等具体确定分类分档到户补助标准,在前期丹棱县实施项目中有50户符合省厅申报要求,在县级财政资金未下达情况下,我县将50户纳入危房改造整治范畴,开展逐户竣工验收,据实确定补助标准,加固按照加固实施项目测算,新建按照固定金额补助。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13.针对“安全意识不强,县住建局办公区灭火器配备不足且无安全检查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安全意识,配齐单位10台灭火器,制定安全检查台账,指定一人每月一次开展灭火器安全检查。
14.针对“小区物业安全检查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小区巡查力度,每月对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建立台账。同时建立项目安全监管员名单信息台账。二是利用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物业企业不良信息进行公示,加大惩戒力度。2022年1月—2024年1月7日,共计巡查小区116次,公示不良信息18条,共计扣除信用分20分。
15.针对“档案管理工作缺位、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建设工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2023年8月签订合同并开展该项工作,截至目前,建设工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已完成2452卷,整理完成3674卷,完成率约55%。二是各业务股室整理档案已逐步移交局档案室进行管理。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6.针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台账,坚持每季度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台账。
17.针对“作风建设有待提高,办文不严谨,执行力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2023年、2024年发文工作台账,明确专人登记管理发文,业务股室和办公室共同加强材料数据信息审核把关。二是实行项目红黑榜管理,将榜单张贴于住建局公共走廊,公示公开亮晒推动。
18.针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复报销的差旅费,由报销人据实退回支付中心账户。二是对重复报销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9.针对“报账资料附件不齐全、签报不合逻辑等”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报账审核制度,规范报账管理。做到资料附件齐全、签报符合逻辑、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支付一致。
20.针对“U盾管理和使用有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项目已销户,U盾按要求收回县住建局。
2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报废设备核销不及时、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规范采购、管理,及时报废核销。
22.针对“项目实施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行业主管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督促项目业主单位规范实施项目;落实管理办法,及时向项目业主传达各类管理办法,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
23.针对“项目监管缺位、失位”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在建项目专业人员到岗履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质量安全环保检查台账。
24.针对“机械设备重购置,轻使用,质效发挥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项目设备需求进行认真调研,建立设备配置征求意见机制和定期巡查机制,保证设备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对乡镇指导,将设备全部发放到各村,提高设备运营效率,将检查发现损坏车辆进行维修,督查乡镇加强运营管理。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5.针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职责边界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变动和奖励、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由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对上级领导重要指示和交办事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专项事务、内部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安排等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二是局党组会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重点项目推进,并实施红黑榜公示制度,对进入黑榜的项目及时约谈提醒分管领导和股室,确保重点项目工作进度。
26.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27.针对“党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局属党支部书记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提高党员干部党务信息公开意识,及时公开公示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28.针对“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局党组第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和2024年1月党支部分别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同志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9.针对“‘三会一课’召开、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指导,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规范支部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规范记录。二是每月抽查部分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
30.针对“党费未足额收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收取党费。二是将少缴党费收齐。
31.针对“培养使用不当、人才流失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实施新入职干部办公室轮岗学习工作。二是建立年轻干部“上讲台”机制,截至目前已有5名年轻干部在职工干部大会上开展专题讲座。三是近期根据干部知识素养、性格特征进行岗位调配,做到人岗相适。
32.针对“工会人员选举不合理,会费收缴、报账资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换选举新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二是工会会费收缴严格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
33.针对“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充实执法力量,新增一名执法工作人员,组织11名年轻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为下一步干部调整作准备。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情况
修订完善党组议事、政府采购等16项内控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细化,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实施档案数字化项目,规范内部管理与运行。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对机关全体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开展“丹心向阳·青春守廉”廉政教育活动,为18名青年干部制作廉政座右铭牌。召开干部作风整顿大会,对干部作风进行督查,发现并通报工作纪律问题10余人次。
四、巩固巡察成效,促进治理长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引导全局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履职尽责,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规范开展党的活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
(二)提升和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干部管理和使用,培育一批思想端正、技术过硬的干部队伍。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建设,开展廉政教育,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发现、早提醒,坚决纠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和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
(三)规范和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业、建筑业发展的科学谋划,切实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强安全监管,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及时纠正、严格处罚,树牢安全底线思维。做到完备项目建设手续,规范项目变更程序,把好项目申请、建设、验收各个关口,真正建设群众需要、人民满意的工程项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7202172;邮政地址:丹棱县齐乐镇杨柳街80号;电子邮箱:734895365@qq.com。
中共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