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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8606269/2020-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2-14
发布机构: 丹棱县司法局 文号:
丹棱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dl.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丹棱县司法局联系(地址:丹棱县东升路176号;邮编:620200;联系电话:028-3720514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县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在认真贯彻《条例》,总结、评估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并按《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依法规划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16〕40号)和《丹棱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并面向社会公开。

(二)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根据《条例》要求,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环境保护、生产安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信息进行公开工作。

(三)精准发力,做好政策解读。建立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机制和转载机制,充分利用报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好中央、省上重要政策信息的转载和发布工作,通过文字、图表、图解等方式,对涉及社会民生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解读。

(四)形成合力,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在政务服务栏建立了司法服务、婚姻公证专栏。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广泛运用“眉山司法”“丹棱司法”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头条号。三是积极参与县长信箱、政务服务热线等建设,使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方便快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占0.7%;计划总结类信息1条,占0.7%;工作动态类信息137条,占95.1%;财政类信息3条,占2.1%;其他类信息2条,占1.4%。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以及机构名称、内部股室及下属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

2.工作信息类:公开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要工作进展等重点工作情况。

3.财政信息类: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4.其他信息类:公开了单位整体情况、政策说明、政务活动、社会监督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我局承担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和工作动态。共公开信息126条。

2.新闻媒体:十分重视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公布出台的重要文件,反映重大工作进展。共公开信息4条。

3.其他形式:取设置公开栏(屏)、印发公开资料、召集会议座谈、发送提示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共公开信息1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全县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公众的期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针对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紧密联系起来,以注重公众需求为主,多公布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

七、贯彻《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眉府办发〔2018〕23号)情况及成效。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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