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禁限放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截止2021年11月30日,收到意见2条,采纳2条。现将反馈意见整理如下:
部门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县司法局 |
1.建议按照《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丹棱府办函〔2021〕019号)要求,在提请合法性审查时一并提交起草说明、内部合法性审查意见、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情况汇总等资料。 2.建议在起草说明中对《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的理由进行阐述。 |
采纳 |
特此公告。
丹棱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