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办法和保障措施,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丹棱实际,我委代拟了《丹棱县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公开征求全县人民群众意见,截止2020年8月11日24时未收到意见建议。
中共丹棱县委政法委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