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切实维护流转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四川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办法》(川农规〔2023〕6号)《眉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眉农规〔2024〕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局初拟了《丹棱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乡镇和县级相关单位意见。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0个自然日(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26日),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5月26日前书面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戴红艳,联系电话:37209981。
附件:丹棱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