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眉山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眉委办字〔2022〕23号)的要求,需对“丹棱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决策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背景
为加强土地管理,依法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丹棱县实际,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定了《丹棱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决策事项内容
详见附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
“丹棱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由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四川千分尺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决策事项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
四、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与意义
广泛征求、搜集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就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提供社会稳定风险参考意见。
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四川千分尺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11790 邮箱:472735539@QQ.COM
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丹棱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