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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5-05-12 21:48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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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丹棱县城乡基础设施改造,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建设,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草拟了《丹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丹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5年2月19日,草拟了《丹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3月3日至5日,征求了各乡镇、县级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丹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3月7日至4月5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最终形成了《丹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丹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共计12条。第1、2条,明确了《办法》征收范围、征收主体和征收部门。第3、4、5条,明确了征收补偿原则、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第6、7条,明确了奖励标准和补偿款奖励结算。第8、9、10条,明确了评估、测绘、责任事项。第11、12条,明确了工业项目征收及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