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2023年7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川府发〔2023〕19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眉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眉府发〔2023〕10号,明确要求各县(区)对应调整完善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起草过程
县行政审批局严格对应眉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眉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梳理上级设立本地实施以及上级下放或委托本地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编制了《丹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在公开征求各乡镇和县级各单位部门的建议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丹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三、主要内容
《丹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合计239项,其中:县本级实施237项(含与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实施2项),乡镇人民政府实施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