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丹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为了建立健全丹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县人民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护环境,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预案》中的主要内容做简要解读。
一、草拟预案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眉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草拟预案的过程
《丹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9年5月16日到期。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我县于2019年6月启动相关编制筹备工作,2019年11月多次协调、沟通、对比,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聘请第三方机构启动丹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新编制工作,向各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资料、数据,提供详实数据支撑,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讨论、修改完善,2019年12月完成《预案》编制初稿,向16个相关部门意见,其中共收到9条意见,采纳8条意见。召开预案审议会,再次征求16个单位意见,完成资料补充完善修改,形成此方案。
三、预案内容简介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应急预案的实施与管理、附则共7章组成。丹棱县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负责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协助司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和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等。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各司其职,完成污染控制、应急监测、事故调查、医疗救治、治安维护、应急物资保障、事故信息发布等工作。预案明确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程序及应急演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