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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87920708/nyj/2024-000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7-11
发布机构: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公开(7月)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丹农(渔)罚〔2024〕11号

黎存忠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案

黎存忠

当事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

当事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参照《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渔业水产)》第2项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当事人使用的禁用渔具:掩罩1副;

二、罚款500元(伍佰元整)。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5日


2

丹农(渔)罚〔2024〕12号

胡良均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案

胡良均

当事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

当事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参照《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渔业水产)》第2项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当事人使用的禁用渔具:刺网;

二、罚款500元(伍佰元整)。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5日


3

丹农(农药)罚 〔2024〕13号

丹棱县铭果香农资经营部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案

丹棱县铭果香农资经营部

92511424MA682B0C4L

黄佳伟

当事人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

当事人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参照《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农药)》第十四项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祺丰·烯酰·霜脲氰共6瓶(500克/瓶),祺丰·烯酰·霜脲氰共8瓶(100克/瓶),合计重量共3.8千克;

二、罚款2500元(贰仟伍佰元整)。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没款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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