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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87920708/hbj/2024-000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4-11
发布机构: 丹棱生态环境局 文号:
行政处罚信息(眉丹环法行罚字〔2024〕01号)

行政处罚信息1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丹环法行罚字〔2024〕01号

2

处罚名称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3

处罚类别1

罚款

4

处罚事由

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5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6

行政相对人名称

眉山伟创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7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91511424MA687XWT4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9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伟

10

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11

处罚决定日期

2024/4/2

12

处罚机关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

13

地方编码

511424

14

当前状态

正常

1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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