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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2021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1-10-13 11:37 【字号:  

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要求,结合丹棱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监管执法目标

通过计划执法,明确执法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高效性、针对性和重点性,着力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安全管理到位、应急管理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管执法内容

各责任股室(大队)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对分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20项主要检查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自身执法工作重点确定。

三、监管执法重点

按照省、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确定县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管执法检查单位13家,2021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监督检查单位5家。

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单位未包含市应急管理局、县政府交办的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督查协查等工作,监管执法检查的时间、频次由责任股室(大队)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确定。

四、监管执法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的模式,对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清单(2020年版)》,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并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五、监管执法要求

监管执法人员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监管“执法工作制度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程序证据化,执法证据案卷化,执法案卷规范化,履职尽责合法化”管理。各股室、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要加强交流,互通信息,整合执法,避免多头、交叉和重复执法。

(一)执法准备

1.承担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任务的股室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排。要根据各自监管力量和工作任务,以及监管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统筹处理好安全监管执法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主动做好安全监管执法的相互衔接工作。

2.承担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任务的股室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要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方案,明确监管执法重点内容,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好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开展监管执法检查活动。在执法过程中,要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固定,并完善所有执法检查文书。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2.对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的,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

(三)公开

监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结束后,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公开、谁录入”的要求,由责任股室(大队)承办人员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按规定送审后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要及时将监管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情况录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四)归档

监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资料卷宗,由各责任股室(大队)收集整理。行政检查文书资料由承办股室(大队)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存放。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等相关资料应当在结案后30日内交办公室归档统一保存。

(五)移送

监管执法人员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制作《案件移送书》,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并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作《移送案件决定书》,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同级司法机关,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

(六)纪律要求

监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洁执法意识,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文明、公正执法,主动接受纪检组织监督,主动接受同级法制部门监督,坚持做到履职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相结合,努力维护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六、其他要求

因确有不可抗拒等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监管执法计划的,要依照规定报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依法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备案。因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关闭等原因不能开展监管执法的,要随机抽取递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执法,保证监管执法生产经营单位计划数充足完成。

附件:1.丹棱县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管执法检查名单

2.丹棱县2021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监督检查名单

附件1

丹棱县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责任股室

1

丹棱华成金属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2

眉山伟创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3

四川东元兴业助剂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4

丹棱北农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5

四川宇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6

四川亿家合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7

四川索菲亚陶瓷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8

丹棱县兴顺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9

四川澚瑞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10

眉山市远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11

丹棱县山木森睿智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监管股

12

四川龙田丰生化有限公司

综合监管股

13

四川润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附件2

丹棱县2021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监督检查名单

丹棱县2021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序号

企业名称

责任股室

1

丹棱县麻鬼食品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2

丹棱县特威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3

四川欣汇铖机械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4

四川海珐马赛克艺术玻璃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

5

丹棱有大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