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rsj/2025-00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5-09-05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社局 | 文号: |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5—03号)
丹棱县大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丹棱经开区新兴产业智慧园区项目——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新能源8GM高效异质结电池片项目)于2023年4月15日开工,2023年8月10日竣工验收。该公司通过现金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00万元,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规定,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30日,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0月4日。
联系人:万光银,电话:028-37202990。地址:丹棱县齐乐大道30号附2号。
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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