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rsj/2024-0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4-09-12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社局 | 文号: |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中弘核兴建设有限公司丹棱县分公司承建的四川小锂想锂辉石综合利用项目于2023年3月1日开工,2023年8月31日完工。该公司通过现金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万元,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规定,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30日,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联系人:万光银,电话:028-37202990,地址:丹棱县齐乐大道30号附2号。
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