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rsj/2024-000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4-01-10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社局 | 文号: |
符合享受2023年度丹棱县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公示(第四批)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精神,我县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企业(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2023年度我县第四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丹棱县英才贝贝幼儿园有限公司、四川煌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9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0日—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电话:028—37201906
附件:2023年度丹棱县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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