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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3-06-18
发布机构: 文号:
关于西门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丹棱县西门停车场:

你场《关于西门停车场停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 四川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费〔2000〕182号)规定,经测算,现就你场收费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摩托车:半天2元,全天5元;小车(拖拉机、农用车、小轿车及3吨以下货车,含3吨):半天5元,全天10元;大车(3吨以上):半天10元,全天20元;特大型车辆:半天15元,全天30元。

二、半天时间为12小时,超过12小时则按全天收取。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收费,你场接此批复后,应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将收费标准在停车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四、此标准从2013年6月1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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