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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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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采取“四项措施”稳定农副产品价格

(1)对集贸市场摊位费实行备案制度。摊位费一经备案不得随意变动,违反备案制度的由区物价等部门进行查处。

(2)建立平价直销农贸市场。在中心农贸市场、便利超市及居民小区设立了900余平方米的蔬菜直销区、平价专营区,实现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达到了平抑物价的目的。

(3)开展涉农价费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医院”活动,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内容印制成册发放,扩大群众的价格知情权不断提高。

(4)开展超市农产品价格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对有蔬菜经营区的超市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共检查超市4家,处罚1家,有效地规范了超市的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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