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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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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药品零加价 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负担

按照眉市发改价费〔2013〕389号文件精神,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患者承担的药费将更加低廉,此举将惠及我县更多的城乡群众。此次药品“零加价”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开贵药、大处方等问题,破除了“以药补医”的旧机制,切断医院运行、发展与药品收入的联系,扭转了公立医院逐利行为。有力地推进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构建起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将进一步促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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