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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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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4月工作动态

一、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检[2014]949号)精神和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的统一部署,我局配合市检查局完成了对丹棱中学和教育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检查。目前,我县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入重点检查阶段。

二、积极开展明码标示范店活动

为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树立经营者价格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我局积极开展明码标价示范店活动。一是在城区各类市场广泛开展价格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要求经营业户坚持“依法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的理念,自觉做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对城区范围超市、商场等开展以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和价格行为为重点的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检查超市、商场等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等。对经营者在明码标价过程中标价不全、标示不清、错标、漏标等问题,现场指出并立即纠正。三是大力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12358”价格维权举报绿色通道,做到及时接听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处理价格违法行为,提高消费者价格维权意识。

活动开展以来,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检查城区超市、商场、零售药店、通讯等50余家,张贴、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咨询10多人次,确定百货超市、零售药店、通讯等行业15家为明码标价示范店。目前,我县城区大型商场、超市、零售药店等明码标价率在95%以上,不正当价格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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