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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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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检查11月工作动态

一、开展城区市场明码标价检查

为进一步推进城区市场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诚信经营,有效保障消费者对各种形式的价格进行公开监督,营造更加良好的价费环境,结合我县大雅新城各类超市、商场、餐饮、茶楼等集中开业,我局提前介入,开展城区范围内商场、超市、药店、通讯、粮油等市场明码标价检查。加强宣传,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反价格垄断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宣传资料500余份,加强对经营者明码标价工作的指导,对标价过程中,价签价目不齐全、标价标准字迹不清晰、货签不对位、未按照一货一签标价、标示不醒目等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同时,要求经营者,开业期间,严禁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等标识,实施虚假促销等价格欺诈行为,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开展医疗收费大检查

按照《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医疗卫生服务和药品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眉市发改价检[2015]139号)精神,我局配合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完成了对我县人民医院、丹棱中医医院的检查工作,同时,对我县其他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目前,已经检查了县妇幼保健院、社区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从检查情况看,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都进行了公示,乡镇卫生院实行联网管理,收费比较规范,价格政策执行较好,没有强制服务、强行服务等情况。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医疗机构没有严格执行每日清单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名称、编码,存在自立项目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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