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nyj/2024-001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4-10-24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为做好丹棱县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工作,丹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方式采购服务,欢迎具有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或工作任务
1.开展田间试验2个,其中水稻肥效利用率试验1个,柑橘肥效利用率试验1个,试验完成后及时填报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系统并编制田间试验肥料利用率报告。
2.结合丹棱县7个主栽作物养分需求,取土化验,同时结合历年土壤养分数据,制定不同作物肥料配方,并向全县各乡镇发布施肥配方建议卡。
3.完成农户施肥监测调查41户,通过全国农户施肥信息监测系统上报农户施肥情况。
二、服务价格
最高控制价:人民币7.16万元(大写柒万壹仟陆佰元整)。高于此价格的投标报价无效。
三、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票据复印件或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体的人员和设备的名单、数量,或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网上截图资料,或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5、具备测土配方施肥和田间肥料试验相关业务能力(提供不少于3个取得化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或取得对应专业农艺师职称的职员信息);
6、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携带资料(必须密封,报名后至评标前由投标方自己保管)
响应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评审办法要求提供的资料等,以上报名资格要求的材料。(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9:00-2024年10月30日14:00(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无效。
报名地点: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201室(丹棱县齐乐镇新村路99号)。
丹棱县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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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时间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2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第一办公区)会议室。
七、评选办法
评审方法:参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表1评分标准。
由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符合性审查(文件密封性、规范性、签字盖章、文件响应情况等)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予以淘汰。合格的投标单位在三个或三个以上,专家组根据投标资料分别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总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确定中选供应商。
八、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的服务商后,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与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8328139343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表1:评分标准
服务商名称: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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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10% |
10分 |
供应商的有效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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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方案48% |
1)项目实施方案36% |
36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中科学布设田间试验,规范开展取样、分析、测产等工作,试验完成后相关数据要及时填报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系统,开展农户施肥情况调查,更新完善建点信息,汇总施肥台账,批量录入上报农户施肥情况等方面符合本项目要求、目标明确、技术措施到位的得36分,每有1 项缺失或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6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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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密方案12% |
12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涉密数据和资料制定的保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中保密制度、人员岗位设置、保密措施等方面符合本项目要求、周密、完善的得12分,每有1项缺失或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4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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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团队技术力量22% |
22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试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测试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试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测试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3、项目质量负责人具有测试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测试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采样、检测专业人员10名以上得 10分,5 名及以上(含)10名以下的得5分,5名以下得 1 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提供对应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累加计分 |
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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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综合实力20% |
20分 |
1、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得10分; 2、供应商具有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的得10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