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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87920708/nyj/2023-000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0-08
发布机构: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丹棱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油菜扩种项目油菜种子比选采购的公告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比选采购丹棱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油菜扩种项目油菜种子,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选。

一、油菜采购要求与限价

1、货物名称:丹棱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油菜扩种项目油菜种子。

2、质量指标:符合GB4407.2-2008 国家油菜大田用种质量标准,即:纯度≥ 85.0%、净度≥98.0%、发芽率≥80%、水分≤9.0%。

3、投标品种品质应达到《NY414-2000 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双低油菜品种品质标准。

4、包装规格:100 克/袋、10公斤件。

5、数量与限价:川油101:数量≥800公斤、限价80000.00元;彩色油菜(6-8个花色):数量≥15公斤、限价20000.00元。价格包含货物采购、运输、上下车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6、交货时间和地点: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付全部油菜种子。

6、付款方式:全部货物交付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

7、交货时,提供此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并现场随机抽取样品留存。抽样产品检验质量不达标的可申请复检,所涉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果复检结果仍然不达标,供应商须重新供应合同约定数量的合格产品,其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成交厂家负责货物运输中的安全。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9、核心产品:作物种子属于特殊商品,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审定制度,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登记制度,农作物品种一经通过审定或登记即确定了品种权属。国家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品种权人可自行组织生产经营或授权委托其他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本项目采购的川油101种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1款的”规定。

二、应商报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二)本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供应商提供投标核心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副证)、登记证书。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选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若为非核心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核心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授权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参选供应商提交资料要求(必须密封,报名后至评审前由投标方自己保管)

1、响应函、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上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的材料(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与商务应答表。

3、报价单:

丹棱县2023年耕地轮作休耕油菜扩种项目油菜种子采购报价单

品种名称

报价单价(元/kg)

川油101


彩色油菜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满足条件且有意愿参选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11日14时00分前,到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第一办公区)或评审现场(2023年10月11日14时00分之后至14时30分之前)报名,过时无效。

五、应商评选

2023年10月11日14时30分,在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会议室进行评审。报名后未到评审现场的,及未提交交参选资料的供应商,均视为放弃比选。

方法:

由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参选供应商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密封性、规范性、签字盖章等),对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予以淘汰。合格的供应商在三家以下时,停止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三家或三家以上,根据报价单,确认报价最低者为中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现场再次报价,再次报价单须供应商被委托人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提交资料内须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提供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评审专家组结合货物实际、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比选文件中未提供有效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审专家组认为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六、公示

确定中选的供应商后,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公示无异议后,与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签订采购合同。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37209139。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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