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nyj/2022-00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比选采购丹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服务,欢迎有资质的单位报名参选。
一、服务内容与最高限价
(一)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
在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丹棱县仁美镇、张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科学布设点位5个,开展耕地质量调查,并在项目建设前、建成后各1次,每点位共2次取土化验。
2、服务要求
点位的布设地点,由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确定。按照《四川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质量控制技术规定》,每个点位在作物收获季节开展耕地立地条件、自然属性、土壤健康和田间基础设施情况调查,填写“耕地质量等级内容”。采集土壤样品1个,采样量不少于 3kg。在采样地块周围,用GPS选择采样地块及周边标志性地物拍摄照片,每个点位至少拍摄采样地块、周边标志性地物、GPS坐标、土壤样品包装袋四张照片。
样品带回室内后及时进行摊晾;风干过程中要经常翻动,捏碎大土块,剔除土壤以外的侵入体;风干后进行制样,预留备份样,并交给农业农村局样品各1份。
按照现行有效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耕地质量调查点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土壤pH、容重、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铜、锌、铁、锰、硼、钼、硫、硅含量,交换性钙和镁,铬、镉、砷、铅、汞含量等。根据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与样品检测结果,汇总形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汇总表》,通过“四川省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填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汇总表》。
(二)最高限价与服务费支付
根据《四川省眉山市2022年丹棱县仁美镇、张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该服务费用2. 5万元,高于此价格的报价无效。
在服务任务全部完成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二、供应商报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承诺);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承诺);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承诺);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承诺);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5年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承诺)。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证书复印件)。
2. 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1个。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携带资料(必须密封,报名后至评审前由供应商自己保管)
1、响应函,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上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的材料(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服务内容或工作任务应答表。
3、报价单:
丹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服务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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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必须盖章) |
报价(元) |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满足条件且有意愿参选的作业单位,请于2022年10月13日15时00分前,到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第一办公区)报名,或2022年10月13日14时30分之后至15时00分之前,到评审现场(第二办公区)报名,过时无效。
五、服务单位评选
2022年10月13日15时00分,在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会议室进行评审。此时刻,报名后未到评审现场的,及未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均视为放弃比选。
评审方法:
由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响应情况、规范性、签字盖章等),对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予以淘汰。合格的供应商在三个以下,停止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三个或三个以上,根据报价单,确认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为扶持小微企业,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则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相同时,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
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比选文件内须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现场第二轮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在30分钟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评审专家组结合项目需求、专业实际、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比选文件中未提供(现场第二轮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在30分钟内未提供)有效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审专家组认为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六、公示
确定中选的供应商后,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与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七、疫情防控
有意愿的供应商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报名和参加现场评审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7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37209506。
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