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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比选丹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服务的公告(第二次)
来源:丹棱县农业局 发表时间:2021-12-07 09:56 【字号: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比选采购丹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服务,欢迎有资质的单位报名参选。

一、服务内容与最高限价

(一)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

对丹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田间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测。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2021年丹棱县张场镇、仁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2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400亩),其中工程建设内容为:田型调整82.5亩,新建和整治排灌渠系6.82km,新建及整治田间生产道路4.59km,管灌400亩。

(3)资金来源: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资金。

3、服务要求

根据设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 SL636 -2012)、SL734-2016等有关规范、规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质量条例等,制定检测计划,对该工程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

(1)检测项目: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抽检、工程实体等内容。

(2)检测样品采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必须自己亲自到施工现场抽取。

(3)检测数量:不得少于相关标准规定的最低检测数量要求。

(4)保密要求

① 保密范围:工程检测情况,服务商只对业主方负责,不得向其他人通报。

② 保密期限:同设计使用年限。

(5)检测结果

① 服务商完成检测工作后,立即提供相关检测数据、结果。

② 服务商每次检测提交 3份检测报告给业主方。

(二)最高限价

参照我县相关部门的实际情况,该服务费用3. 5万元,高于此价格的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报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承诺);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承诺);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承诺);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承诺);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5年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承诺)。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 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乙级(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具有类似业绩(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携带资料(必须密封,报名后至评审前由供应商自己保管)

1、响应函,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上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的材料(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服务内容或工作任务应答表。

3、报价单:

丹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服务报价单

服务单位(必须盖章)

报价(元)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满足条件且有意愿参选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2月9日10时00分前,到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第二办公区)或评审现场(2021年12月9日10时00分之后至10时30分之前)报名,过时无效。

五、服务单位选取

2021年12月9日10时30分,在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第一办公区)会议室进行评审(报名后未到场的为放弃比选)。

评审方法:

由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响应情况、规范性、签字盖章等),对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予以淘汰。合格的供应商在三个或三个以上,根据报价单,确认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为扶持小微企业,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则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相同时,取报名资格条件第二项特殊要求检测资质等级的优者。

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比选文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评审专家组结合项目需求、专业实际、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比选文件中未提供有效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审专家组认为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六、公示

确定中选的供应商后,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与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37209506。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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