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农业农村局比选采购丹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商,欢迎有资质的单位报名参选。
一、服务内容与最高限价
(一)服务内容与要求
1、服务内容
对丹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田间工程施工,进行监理服务。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2021年丹棱县张场镇、仁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27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400亩),其中工程建设内容为:田型调整82.5亩,新建和整治排灌渠系6.82km,新建及整治田间生产道路4.59km,管灌400亩。
(3)资金来源: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资金。
2、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2)中选服务单位履行本合同取得的成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印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3)服务期限和地点:丹棱县境内,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半及1年缺陷责任期。
(4)付款方式:在项目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90%,工程移交期满1年(工程保修期)后支付剩余10%。
(5)工程施工期间,监理技术人员必须每天到施工现场,缺一天扣监理服务费1000元。
(二)最高限价
按照《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项目小额前期费用指导标准的通知》[丹棱府办发(2018)17号]文件规定,该监理服务费用8. 5万元,高于此价格的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报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5年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最低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同时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高级项目管理师、专业设备监理师(以网站截图为准)。
(2)专监1名,应同时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设备监理师(以网站截图为准)。
(3)监理员2名,其中1名同时具有四川省监理培训合格证、二级建造师及助理设备监理师(以网站截图为准),另1名同时具有四川省监理培训合格证及专业设备监理师(以网站截图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携带资料(必须密封,报名后至评审前由投标方自己保管)
1、响应函,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具体人员名单与资质等,以上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的材料(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服务内容或工作任务应答表。
3、报价单:
丹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报价单 |
服务单位(必须盖章) |
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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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满足条件且有意愿参选的作业单位,请于2021年9月24日9时00分前,到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第二办公区)或评审现场(2021年9月24日9时00分之后至9时30分之前)报名,过时无效。
五、服务单位选取
2021年9月24日9时30分,在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第一办公区)会议室进行评审(报名后未到场的为放弃投标)。
评审方法:
由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密封性、规范性、签字盖章等),对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予以淘汰。合格的投标单位在三个或三个以上,根据报价单,确认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为扶持小微企业,若投标单位为小微企业,则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相同时,取报名资格条件第二项特殊要求的优者。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专家组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后,评审专家组结合项目需求、专业实际、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评审专家组认为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六、公示
确定中标的服务单位后,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与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37209506。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