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丹棱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招标代理》
二、更正内容:
(一)项目概况下第五条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项目小额前期费用指导标准的通知》(丹棱府办发〔2018〕17号)规定,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方支付。
(二)开标要求第三条:2021年8月13日上午10:00,由项目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单位其委托代理人须携企业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到丹棱县农业农村局3楼会议室(丹棱县新村路99号)参加代理机构资格审查。
(三)未涉及更正的内容不变。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