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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丹棱县齐乐镇梅湾村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改良提升标准化基地建设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的公告
来源:丹棱县农业局 发表时间:2021-05-06 15:43 【字号:  

为确保《丹棱县齐乐镇梅湾村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改良提升标准化基地建设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我局计划遴选一家供应商承办该项目的绿色防控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招标人名称: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丹棱县齐乐镇梅湾村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改良提升标准化基地建设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服务的内容:《丹棱县齐乐镇梅湾村2020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改良提升标准化基地建设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中涉及的采购工作,采购内容:

1. 购置黄板装置25000张,1.8元/张(含悬挂服务费用),资金4.5万元;在柑橘上悬挂降解黄篮板,每亩地20-40张,利用害虫的趋色性诱杀害虫,黄板主要控制蚜虫、粉虱等。

黄板特点:打开即用,使用方便;特殊色谱,双面诱捕,防治效果显著;特定板质,平整不卷曲,防水高粘度胶,抗晒、耐雨淋,高温不老化,持久耐用。

技术参数:外观:无色透明粘状半固体;粘度:28000CPs 常温;熔融温度:80---100℃;不挥发物:100%;树胶技术参数:外观:无色透明粘状半固体粘度:30000CPs 常温;熔融温度:80---100℃;不挥发物:100%;诱虫板基板在室外环境自然降解。

2. 购置具有杀虫技术功能的太阳能杀虫灯10盏,2000元/盏(含安装服务费)每盏灯防控范围20-30亩,资金2万元;在园区内安装太阳能杀虫灯诱杀金龟子、椿象、潜叶蛾、吸果夜蛾等害虫。

技术参数:符合GB/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频振式杀虫灯国家标准;触杀虫网:采用不锈钢方形竖网连接,竖丝直径2mm,电网电压:≤6KV±500V,设有电网过流短路保护装置,防止因虫体残余电网短路;诱集光源:频振灯管(365~680nm),使用寿命>50000(小时);撞击面积:≥0.22㎡;灯管启辉时间:≤5s;待机功率:≤15W;整灯功率:≤25W;太阳能电池板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功率≥40Wp;蓄电池:DC12V/24Ah免维护胶体电池;光控技术:根据昼夜交替自动开关灯;雨控装置:当湿度大于95%RH,频振灯能进入自动保护状态,当湿度不大于95%RH时,可恢复正常工作;时间控制模块:根据目标昆虫生活习性规律,可设定8个时间控制模式;低温保护:当空气温度低于5摄氏度左右(误差±5%),杀虫灯进入自动休眠状态,可增加蓄电池的使用寿命;状态显示:LED状态指示灯,可以指示设备工作状态(定时几个小时),具有低压保护,雨控保护,低温保护,定时结束等指示功能;灯杆高度:≥3米;灯杆材质:采用热镀锌工艺,法兰与灯杆连接处有加强筋。

3. 购置诱蝇球5000个,2元/个(含悬挂服务费用)资金1万元;每亩悬挂6-16个球作为观测,悬挂诱蝇球时应悬挂在果树中上部阴凉通风处、尽量避开枝叶遮挡、阳光直射。

(1)颜色:未成熟柑橘专用绿色或黄色。

(2)所采用的各种原材料均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且对环境、柑橘等生长没有危害。

(3)球体直径尺寸(mm):65±5mm,外表涂布黏胶,顶部设有铁丝吊耳。

(4)在温度10℃~70℃的环境中无明显变形,胶体不流化,遇水不溶解。在使用中,色泽一致,在强烈阳光照射下,向光面与背光面无明显色差。

(5)涂胶:胶层应均匀一致,在拆分中无脱胶现象,热熔不干胶,耐酸、耐碱、耐腐蚀、无毒。

二、服务要求

(一)全部作业,包括所有货物供货、安装、扦插等,完成时间在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

(二)安全责任:服务单位在作业期间应穿防护服,佩戴口罩、手套,安全 作业,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由服务单位全权负责;在项目实施地点范围 内进行的所有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提供安 全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商务要求

(一)工期: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二)质保期:1年。

(三)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到期后无息支付。

(四)质量要求:符合业主要求和相关标准。

(五)中标人需自行组织查勘设备安装现场,甲方不再另行组织。

(六)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保险、招投标费用、利润、税金及与供应商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成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在本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5年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采购单位选择办法

(一)由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审,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可对机构曾经采购类似项目的业绩作为参考评审。

(二)对评选出的中标单位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中标单位。

七、公告时间、提交投标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1日。

(二)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8时。报名时需携带公司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12日上午9:30分,丹棱县农业农村局一办公区四楼会议室(丹棱县新村路99号)。

八、联系人:周老师,联系方式13890360982。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