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607456/2019-000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9-04-30 |
发布机构: | 双桥镇 | 文号: |
为解决梅湾湖畔安置小区场平问题,避免汛期洪涝灾害造成更大财产损失,现结合安置小区东南面不稳定斜坡挡土墙施工设计,特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湾湖畔安置小区挡土墙建设工程
2.资金来源:丹名路征地拆迁专项资金。
3.建设单位:双桥镇人民政府
4.建设内容:新建长137.63米的M7.5砂浆砌卵石挡土墙828.75立方(具体详见工程设计图)
5.招标控制价:不超过30万元。
6.建设工期:60天
7.质量要求:按施工设计标准,强度、标号均达到设计要求。
8.建设地址:丹棱县双桥镇梅湾村4组
二、竞标须知
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垫资修建。
2. 申请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3. 持三级以上工程建筑类资质,且具有足够的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企业或委托代理人;
4. 由申请人参照设计自行组织现场勘察。
5. 中标方式: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低价的原则,通过比较、选择,低价者中标。
三、招标及承包方式
招标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垫资修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持三级以上工程建筑类资质,且具有足够的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企业或委托代理人;
3.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
五、项目要求
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工。
投标担保:报名者在参与竞标时,需交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小写:¥9,000.00元)。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法人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6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双桥镇人民政府三楼财政所。
3.竞争性谈判时间:2019年5月7日10时00分,地点:双桥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如有变更,临时电话告知)。
联系人:张吴丹,18011284266
刘光武,13990337286
双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