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7-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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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0.8亿元,同比增长12.4%,增幅居全市第5位,比全市低0.3个百分点,比全省高0.7个百分点,比全国高2个百分点。
一、社消零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总额2.9亿元,同比增长13.5%;商品零售总额17.9亿元,同比增长12.3%。
(二)从规模看:限额以上单位完成社消零总额2.2亿元,同比增长1.6%,限额以下单位的社消零总额完成18.6亿元,同比增长13.8%。
二、社消零运行特点
(一)限下消费快于限上发展。2016年,全县限额以下单位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6亿,同比增长13.8%,高于限上12.2个百分点。
(二)城乡消费稳定增长,乡村快于城镇。2016年,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8.9亿元,同比增长11.6%,低于去年同期0.1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11.9亿元,同比增长13.1%,高于去年0.5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增速快于城镇1.5个百分点。
(三)批发业发展良好。2016年批发业零售额完成1.5亿,同比增长12.5%,高于市上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发展不均衡。全县零售业在社消零总额中份额大,占比达到79%,其运行状态直接影响全县商贸经济运行态势,是反映社消零总额的晴雨表。2016年,零售业受竞争力和市场饱和因素等大环境影响,零售业完成16.2亿元,同比增长12.3%,其中限上零售额完成1.6亿元,仅占总零售业的10%,增速下降3%,较去年低12.7个百分点。
(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比重低。2016年全县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共21家,其中企业为9家,占总单位数的42%。全市共289家商贸企业,我县仅占全市的3%,与其他区县相比比重偏低。
(三)限上单位带动作用减弱, 限上产业活动单位历史基数较大,后续增长乏力。2016年,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2亿元,仅占社消零总额的10.6%,同比增长1.6%,下降6.4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水平13.1%低11.5个百分点。原因主要有:家用电器中心从7月开始进入淡季负增长,正红冻粑也从9月开始停产,进入负增长,使限上单位的负增长面持续扩大。
(四)网络消费对现有市场已形成冲击。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传统消费的冲击。电子商务企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它带动了企业经营方式和人们消费方式的变化 ,网上消费正在逐渐部分替代传统消费方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消费习惯,对传统销售产生了一定的冲击。虽然我县电子商贸企业数量较多,但多为微小企业,达不到限额而未纳入统计,就不能全面反映我县居民消费需求。截止2016年末,我县仅有四川省雅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审批通过限额以上零售业。
四、建议
(一)培育新的消费热点。针对目前的旅游、休闲、信息、教育、汽车等新兴消费的形成和发展趋势,一方面企业要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着力于改善供给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多生产适应人们需求的产品,丰富商品种类;另一方面企业要不断增强市场的应变能力,深入研究市场和消费变化的新特点,组织好与之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不断扩大消费品市场空间,分层次加快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
(二)培育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发展后劲。一是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从根本上改变我县企业规模小、综合竞争力弱的状况,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自身积累增强经济实力,逐步扩大经营范围,以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二是注重个体户的转型升级,依据掌握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确定转型升级重点对象,并建立后备资源库,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三)切实做好限上商贸企业入库工作。与工商、商务和三产办等相关部门一起进一步清理限下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限上企业数据库。建议今年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商贸单位统计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对企业的扶持政策,从思想上打消企业怕露家底、怕麻烦、不愿如实申报等顾虑,取得企业的支持,提高配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