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5-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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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预警发布
对需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特别严重(一级)、严重(二级)的预警信息,由省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较重(三级)的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一般(四级)的预警信息,由区县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