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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6-09-29 11:51 【字号:大 中 小】

四川恒源正鸿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周文健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丹劳人仲案〔2026〕28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11月12日14时30分在丹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眉山市丹棱县齐乐大道30号附2号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