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完成园林草地新增、变化图斑级别和基准地价信息补充工作,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和《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以及园地、林地、草地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遵循“在确定级别基础上确定基准地价”的技术路线,补充、调整图斑级别和基准地价信息,我县实施了丹棱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更新成果已经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技术审查。
现将丹棱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该成果自2026年1月8日起施行。
附件:1.丹棱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表、地价内涵及地价系数
2.丹棱县园地(果园、其他园地、茶园)、林地、草地(其他草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图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