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由传承人自愿申报,相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提出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27人)。
现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丹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请相关评审专家研究。
联系电话:028—37202175;电子邮箱:2624804738@qq.com;通讯地址: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素翁路1号;邮编:620200。
附件: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丹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19日